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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水天 于 2014-1-2 14:13 编辑
关于成立渝水诗刊社会员学会的决定 (经学会会员大会2013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办好渝水诗刊,搭建渝水诗刊创作平台,繁荣诗歌创作,根据《渝水诗刊》会员学会章程规定,经充分蕴酿和编委会研究,并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决定成立《渝水诗刊社》会员学会。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会员学会组织机构: 顾问 万龙生 杨 鸣 会 长 左汝干 副会长 李高清 尹国民 理 事 蒋泽民(常务) 裴玉玲(常务) 潘克武 黄玉兰 郭劲松 张锦 游书洋 二、会员学会职责 1、在编委会的领导下,组织会员全方位开展有益于诗刊社发展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线下活动,发动会员认真创作投稿,组织稿源,积极支持诗刊的编辑发行工作,为渝水诗刊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2、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友谊,加强团结,开展会员之间的创作交流和鉴赏活动,逐渐形成据有一定文学创作水平,较高素质的创作队伍。 3、组织会员参加诗歌创作讲座和培训,组织会员开展文学采风活动,激发创作灵感,提高文学创作和鉴赏水平。 4、搞好会员入会和会籍管理的日常工作, 收取和管理好会费,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公开公平公正,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 5、支持通联部工作,积极参与在渝会员的期刊发放和相互转送传递,让期刊准时无误地送到每一位会员手中。 三、本决定从渝水诗刊社编委会审议和会员大会通过之后开始执行。
渝水诗刊社
2013-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