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8-1-23 05:43

《论格律体新诗的“万氏三分法”与“孙氏三分法”》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8-1-25 08:56 编辑



  《论格律体新诗的“万氏三分法”与“孙氏三分法”》


  《东方诗风》论坛的同仁们,根据本论坛格律体新诗的四大理论“三分法、完全限步说、对称原理和程式化音步”写作格律体新诗已经十多年,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特别是按此理论创作的三本诗集《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集中体现了本论坛的主要格律诗观。
  万龙生先生在《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里指出:“三分法确立后,就能以此为依据科学地编制出格律体新诗谱系。由‘东方诗风’论坛与世界汉诗学会编选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就是按照‘三分法’分类编排的。《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虽说按作者的作品集中编排,还另行编制了‘三分法’分类索引。”。
  细心读者一定会发现,虽然这两本诗集都是按照“三分法”编纂的,但具体分类实际上存在两种体系:一是万龙生的三分法体系,可简称“万氏三分法”,二是本人的三分法体系,可简称“孙氏三分法”。《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是按孙氏三分法分的类,《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是按万氏三分法分的类。
  这两种三分法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三本诗集会采用两种三分法?怎样正确看待不同的分类方法?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多方位地把握格律体诗歌的本质特征。

  一、两种“三分法”的由来

  本人早在1984年写作的《新诗音乐性新探〔纲要〕》和此文的修订稿《青涩的新诗时代》〔2003年〕,把格律诗歌分为三大类:节奏格律体、旋律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并认为此三大格律体相互交叉还可以形成许多亚类。节奏格律体可继续下分三类:
  第一,节奏重复型:“一些以一种情绪贯穿到底的歌曲,常常是抓住一种基本节奏不断地重复它(在音调上需要不断第更新),并通过多次重复而形成特点。”〔苏夏《歌曲写作》第60页〕传统中的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豆腐干体,就属于此类诗体。这类节奏特点有点类似修辞中的排比,我们不妨称之为排比型节奏。排比型节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吟咏句式型,包括三言诗、五言诗和七言诗。一是朗诵句式型,包括四言诗和六言诗。
  第二,节奏变化重复型。这是根据古典长短句格律体归纳出来的体式。包括四类:1、以一种句式为主体贯穿首尾以保持节奏的重复,穿插其它长短句造成变化。此体后来我称之为红线对称式。2、起承转合体:这是四句一段体,在第三句上改变节奏与前后形成对比。3、诗句句式整齐,通过韵脚的疏密造成节奏感的变化。后来我称之为“变韵整齐式”4、以一组长短句为基本节奏型,多次重复或略有变化地重复。下分五类:①先短后长,构成气势开展的“开放型节奏”,适宜表现豪放的诗情。②先长后短,构成“收缩型节奏”,适宜表现委婉的情绪;③先伸后缩型,后命名为“凸型对称体”;其节奏特点近似于收缩型;④先缩后伸型,后命名为“凹型对称体”,节奏特点接近于开放型。⑤以由长短句构成的段落为节奏单位,段与段之间节奏重复或稍加变化地重复。变化的形式以改头或换尾为主。
  第三、节奏变化型。节奏的发展离不开“重复”和“变化”四个字。上面的诗体是以重复为主体,变化为辅助。宋词和元曲;里还有很大一部分节奏变化多而重复少,可称之为“变化型节奏。”下分三类:1、一段之内节奏的变化。下分四式:①“铺垫式”、②“暂转式”、③“交互式”、④“对照式”。2、是段落之间节奏的变化。下分两式:①两段式。有的双叠体的词牌,段落之间节奏有明显的。这种结构能通过节奏对比而加强内容的色彩对比。②三段式。三阙体的词牌里,一般第三阙的节奏变化较大,与前面的节奏形成差异,诗情于此也往往一变。3、散板式。乐曲里还有一种节奏型不明显的散板曲式。散板虽然节奏貌似散漫,却依然节拍感强,且能其节奏能够根据情绪的变化而恰当地吞吐伸缩。大部分元曲和少部分宋词都为散板式。新诗中也有。  
  2005年初,我在网上结识了万龙生先生和程文先生,发现我们三人的新诗格律的大方向和具体诗论都很接近;特别是程文的“完全限步说”〔即“齐言等步说”〕令我折服,我因之而放弃了以前采纳于何其芳的“字数大致整齐”主张;“齐言等步说”的不足是它只适合齐言诗,不适合长短句杂言诗;我利用“对称原理”改进了程氏的“完全限步说”,发展为“字数音步对称论”,此论可以遍及齐言诗和长短句杂言诗,得到了众多诗人的认可。
  对于格律新诗的分类,我们三人也是同中有异。程文是“整齐式”和“参差式”的两分法;“参差式”下分“全诗一式参差体”和“全诗多式参差体”。万龙生是“整齐式”、“对称式”和“综合式”的三分法。我的“节奏重复型”和他俩的“整齐式”都是指齐言诗;万先生的“对称式”和“综合式”分别相当于程先生的“全诗一式参差体”和“全诗多式参差体”;而我的“节奏变化重复型”里包含了万先生的“对称式”和“复合式”〔即程文的“参差式”〕,只是体式更多。唯我的“节奏变化型”是他们没有的体式。  
  这种大同中的小差异,是分类角度不同造成的。我的三分法的是根据音乐节奏和旋律发展的“重复”和“变化”两种基本法则分的类,其优点是能够反映诗歌节奏发展的内在规律;缺点是,我的分法不够简明扼要,不能一望即知,加之一般人不熟悉音乐理论,这种分类法难于推广;他们俩主要根据诗体外在形态分类,属于“现象学”的分类方法,其优点是形象简明,容易掌握,易于推广,缺点是缺乏统一的基本原理统摄。其优点和不足都是“现象学”理论带来的。
  在交流中,我赞同他们的“现象学”分类优势,但也指出:整齐式也好,参差式也好,复合式也好,它们通通受“对称原理”的支配,整齐式是“整齐对称式”,参差式是“参差对称式”,复合式是“复合对称式”。程文在其后续作品《中国新诗格律大观》〔2005年〕里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两分法”,而我和万龙生则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我基本采纳了万龙生的三分法,把新诗格律分为“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综合对称式”〔后根据万氏的意见改为“复合对称式”〕;简称整齐式、参差式和综合式〔后改为“复合式”〕;我原有的“节奏变化型”和“节奏重复变化体”中不符合新三分法的诗体则放到“对称与变奏”里讨论,作为新三分法的补充。我的新作《汉语新诗格律概论》〔2005年〕就是按此法则分的类。
  万龙生也基本上采纳了我的意见,这在他的《格律体新诗论纲》〔2006年〕里有明确的论述:“……他〔孙氏〕分别把上述三种体式分别称之为‘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综合对称式”。因为他认为对称原则对于格律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都冠以‘对称’二字,但是,为了称说的方便,可以简称整齐式、参差式和综合式。本文基本上采纳孙氏的意见,但是把‘综合式’改为‘复合式’,这样更准确些。”

  二、“万氏新三分法”与“孙氏新三分法”的异同

  我和万龙生先生虽然都赞同“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对称式”的三分法,但二人的具体分类法则仍然大同小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整齐对称式。孙氏把齐言诗分为“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和“混诵型整齐式”;此三式下面则按字数和音步数目继续下分。万氏在2006年的《格律体新诗论纲》里把整齐式分为“常规整齐体”和“变言变步整齐体”两种。
  2、参差对称式。孙氏下分开放对称式、收缩对称式、凸型对称式和凹型对称式四类,简称开放式、收缩式、凸式和凹式。万氏下分“单纯参差体”和“N重参差体”和“节内对称式”三类。
  3、复合式。万氏是指同一首诗里既有整齐对称式的部分,也有参差对称式的部分。孙氏三分法里则指两种不同节奏复合而成的体式,下分三类:一是整齐式和参差式的复合式,相当于万氏的“复合式”;二是多种参差式的复合式,相当于万氏的“N重参差体”和“节内对称式”,三是多种齐言诗的复合,相当于万氏的“变言变步”整齐体。
  4、按程文的完全限步说,整齐式的字数和音步数目都要整齐,我根据“字数音步对称”法则发现了两种新诗体,一是“参差型整齐对称式”,指字数参差对称而音步整齐对称的体式,下分五小类,此式我放在“参差对称式”里面;二是“齐言参差对称式”,指字数整齐对称,而音步参差对称的体式,同样下分五小类,我把此式归入“整齐对称式”。可详见《再论“对称原理”在新诗节奏格律体中的统摄作用》。后来万氏《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的整齐式里添加了“等步变言整齐式”,在2015年写的《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一文中的“整齐式”里增加了“齐言变步整齐体”小类,这两类诗体实际上就是本人早年归纳的“参差型整齐对称式”和“齐言参差对称式”;唯我把“参差型整齐对称式”放在了参差对称式里,与万氏归入整齐式略有不同。
  5、我的三分法是受“对称原理”支配的,而对称原理实际上包括了“对称”和“对称破缺”两个部分,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首先,科学理论已经证明了,绝对的对称是不存在的,任何对称后面都隐藏着“对称性自发破缺”;其次,1995年,诺贝尔奖金得主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在题为《对称与不对称》的文章里指出:“艺术和科学都是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由此可见,能够达到“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格律诗体应当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古代格律体宋词里,段与段参差对称的体式仅占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段与段不对称的体式,元曲则尤甚,这些诗体中不少就符合“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审美原理。新诗格律对这种对称破缺诗体的研究几乎是一个空白。我最早的三分法中的“变化型节奏”和部分“变化重复型节奏”实为“对称破缺”诗体的初步探索。采用新三分法以后,我把对称破缺的“变化型节奏”放到《汉语新诗格律概论》第六节“对称于变奏”和论文《论诗歌形式中的对称性自发破缺》中去讨论了。对此,我初步归纳了6种体式:①改头参差对称式;②换尾参差对称式;③改头换尾参差对称式;④第三段变奏的三段式参差对称体;⑤红线对称式;⑥变韵整齐式。对此,我还在今年写作的《宋词长短句节奏初探》里有进一步的探索。换言之,孙氏新三分法实际上是“四分法”,只是把第四类“变化型节奏”作为新三分法的补充形式出现了。

  三、为什么东方诗风论坛的三本诗集会采纳两种不同的三分法

  前面已经提到,《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是按孙氏新三分法分的类,《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是按万氏新三分法分的类。为什么这三本诗集会采用不同的分类方式呢?这是有编纂背景的。
  《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的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孙则鸣和齐云,《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的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孙则鸣、王端城和周拥军。这两本诗集的编纂过程是,经主编万龙生的委托,齐云和王端城主要负责为入选作品的思想性和其它艺术性的把关,我则主要负责新诗格律的把关;编纂完毕之后再交万龙生终审。因此,对于诗体的分类以及格律分析,除了《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里个别诗作尾注的格律分析是万龙生撰写之外,其余诗体的分类以及格律分析乃至音步的标注全部出自我的手笔。万龙生终审时并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这两本诗集的格律分类自然会完全采纳孙氏三分法了。
  《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齐云、王端城、齐云和宋煜姝,因此这本诗集的归类完全采纳万氏三分法。
  这三本诗集采纳了两种不同的三分法,其体例有一定的差异是很自然的事;除了三分法的小类分类不尽相同之外,《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里还入选了少量“对称破缺”的诗作,这是《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里没有的体式。也就是说,这两本诗集实际上隐含着“孙氏四分法”。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诗风论坛的同盟军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借鉴了万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但各有取舍,具体分类方式于下:一、整齐对称式〔简称整齐式〕〔只要做到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相同,且对称诗行字数相等,自然会呈现出下列具体形式〕下分:1、同步整齐式,各诗节均为整齐式,而且各诗行音步完全相同、字数一致。2、变步整齐式,各诗节均为整齐式,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相同、字数一致,但存在音步不同的诗节。3、变言整齐式,各诗行音步相同、字数一致,但不同诗节的字数不一定相等。4、杂言整齐式,各诗行音步相同,但各诗行字数不一致〔此种形式不提倡〕。二、参差对称式〔简称参差式〕〔只要做到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不完全相同,且对对位诗行音步一致字数相等,自然会呈现出下列具体形式〕下分:1、开放型参差式:句式先短后长。2、收缩型参差式:句式先长后短。3、凸型参差式:句式首尾短中间长。4、凹型参差式:句式首尾长中间短。5、变形参差式,上述不同形式的诗节出现在同一首诗中,并至少形成两两对称的诗节。三、复合对称式〔简称复合式〕整齐参差复合式:整齐式和参差式中各种形式共同组成的复合式,并至少形成两两对称的诗节。
  诗人李长空在其《论格律体新诗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中的分类也有类似的取舍:1、整齐对称式包括六种基本形式,即: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混诵型整齐式、变步整齐式、变言整齐式和杂言整齐式;2、参差对称式包括七种基本形式,即:开放型参差式、收缩型参差式、凸型参差式、凹型参差式、夹心参差式(诗节中二、三、N诗行位于该诗节首尾诗行的正中间的参差式,如闻一多的《忘掉她》)、菱形参差式(诗节中首尾诗行位于该诗节二、三、N诗行的正中间的参差式,如闻一多的《你莫怨我》)和变形参差式(参差式里的六种诗式相互组合的复合式,如李肇星《在莫扎特和希特勒的故乡》);3、复合对称式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节奏模型的复合组合的诗体。
  由此可见,各有千秋的万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都已经对格律新诗阵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如何看待不同的分类方式

  综上所述,东方诗风论坛上发表的论文中的格律体新诗分类,已经有四种分类方式了,他们是程氏两分法、万氏三分法、孙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旧三分法。如何看待这四种不同分类方式呢?  
  众所周知,事物分类是根据事物的性质所归纳的类别,由于事物性质是多方面的,同一事物必定会有多种分类方式,以适应不同目的的需要;绝不可能只有唯一的分类方法。例如人的分类,最常见的有:按性别是“男人、女人”的两分法;按人种是“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的三分法;按民族则有汉族人、满族人、蒙古族人……的多分法;按年龄分类,既有“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的四分法,又有“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五分法,还有适用于法律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两分法,甚至还出现了按出生日期的“50后、60后、70后……”的多分法。除此之外,还有多种多样的分类法,这里就不一一尽述了。这许许多多的分类法是不存在谁对谁错的;每一种分类方法都能凸现人类的某一种性质;正因为有了多种分类方式相互补充,才能全面地把握人类的本质属性。如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我们就不可能全面地把握人类的本质属性了。  
  同理,上述四种格律诗体非分类方法同样不存在谁对谁错,它们都能从不同侧面体现格律体新诗的本质特征。
  以程文的两分法为例,他的分类视角是从整体特征出发,整齐式必须所有诗句的字数和音步都必须整齐,只要是诗句长短不一的诗作通通属于参差式,因此“复合对称式”和“变言变步整齐体”只是参差式中的一个亚类。程文的两分法与我国古典格律诗体齐言诗和长短句两分法一脉相承,其优势的可以凸显整齐式和参差式的总体节奏特征。万龙生和我添加了复合对称式的三分法则是从诗歌的局部特征出发分的类,其优势是便于指导写作。由此可见这两大类型的分类法各有千秋,可以互补。
  至于万氏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它们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互补作用也是很明显的。
  首先,万氏三分法的分类是现象学的分类,其优势是形象直观、易于掌握,易于推广,孙氏新三分法就吸取了万氏三分法的这一优势。万氏三分法本来只是现象学分类法,缺乏统一的基本原理统摄,后来万氏采纳了孙氏的“对称原理”,弥补了这一缺陷;对此,万龙生在2015年写作的《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一文里就给予了明确的肯定:“孙逐明也是数十年从事诗歌理论研究,尤其对格律体新诗情有独钟的一位民间学者,受赐于网络之便,得以展示才情,捧出成果。他也对诗歌格律作了全面探讨,但是我以为发现“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见《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一文,见名家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是他的独特贡献,也是他对新诗格律建设的杰出贡献。他写作此文的时候,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已经普遍采用。正是在此基础上,他经过缜密思考,以对称原理来统摄格律体新诗的构筑方式:整齐体的基本单位是各种字数一致、音步相等的诗行,这些诗行就是一个个对称的单位;而参差式作品中,后续诗节与必须原样“克隆”的首现“基准诗节”之间同样形成严格的对称关系。独节参差体作品内部也必须形成互相对称的局部。这样一来,整齐体与参差体的构成就完全按照对称原理统摄起来,达到了一个“完备的境界”。于是,具体的操作有了理论的支撑。”王端城先生在“第六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上的发言里提出了三条建言,第三条建言是:“新诗继承对称审美原则来构建规范而灵活的句式,从而创建出整齐、参差和复合三种灵活多样又有规可循的被称为‘三分法’的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全新格律。”
  其次,孙氏三分法还有其他特点是可以作为万氏三分法的补充和参考的。
  第一、孙氏新三分法把整齐式分为“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和“混诵型整齐式”,是为了弥补音步对称理论节奏感不强的缺陷而提出的。孙氏后来改弦更张建立音顿体系的“大顿对称论”与“音步对称论”相结合的音节诗体,也出于同样的动机。可以认为,“大顿对称论”与“音步对称论”相结合的综合音律体系是最有生命力的体系,可参见《新诗格律史中被埋没百年的里程碑——吴兴华的音节诗体》〔乙稿〕一文的论述。这种分类方法已经被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和李长空等采纳。
  第二、孙氏新三分法把参差对称式分为“开放式、收缩式、凸型和凹型”四类,且分析了这四类节奏特色及最适合写作的内容,这种分类方法已经被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和李长空等采纳。齐云的《新诗格律应用技巧初探》一文,就是他运用这一理论进行写作的心得。齐云的这篇文章还被万龙生《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一文列为对新诗格律有贡献的论文之一。
  第三、我国古代长短句格律诗体宋词和元曲,应当是格律体新诗继承和发展的重要源头。而宋词和元曲里,符合三分法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对称式的体式并不多,在宋词里不到不到百分之三十,元曲里更少;不符合三分法的体式占有绝对优势;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从格律体里开除出去,这一类格律诗体的研究在万氏三分法里处于空白地带。孙氏旧三分法里的“变化型节奏”和部分“变化重复型节奏”、孙氏新三分法的补充“节奏与变奏”,以及《宋词长短句节奏初探》一文,都是研究这部分诗体的粗线的尝试。尽管还很不成熟,但这一研究方向是值得新诗格律研究者必须进一步展开研究的领域。
  综上所述,大家若能仔细品味揣摩各种分类方法的异同,将有助于我们对新诗格律本质特征的把握,也有助于新诗格律理论朝更高层次发展。

注释:
万龙生 孙则鸣 齐云编:《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万龙生 孙则鸣 王端城 周拥军编:《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年版。
万龙生 王端城 齐云 宋煜姝编:《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吉林出版社,2011年版。
万龙生:《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
孙则鸣:《新诗音乐性新探〔纲要〕》《青涩的新诗时代》
程文 程雪峰 程峻峰编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孙则鸣:《汉语新诗格律概论》
万龙生:《格律体新诗论纲》
孙则鸣:《再论“对称原理”在新诗节奏格律体中的统摄作用》
万龙生:《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
万龙生:《论东方诗风论坛诗人对新诗格律理论的探索成果》
孙则鸣:《论诗歌形式中的对称性自发破缺》
晓曲编:《诗体形式——格律体新诗格律规范》
李长空:《论格律体新诗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齐云:《新诗格律应用技巧初探》

孙逐明 发表于 2018-1-23 10:03

    王端城先生在“第六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上的发言里提出了三条建言,第三条建言是:“新诗继承对称审美原则来构建规范而灵活的句式,从而创建出整齐、参差和复合三种灵活多样又有规可循的被称为‘三分法’的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全新格律。”

孙逐明 发表于 2018-1-23 10:05

《21世纪中国格律体新诗宣言》

    公历1917年2月,胡适先生在《新青年》杂志发表《两只蝴蝶》,宣告以现代汉语为载体的白话新诗的诞生,在中国诗歌史上开创了一个新的纪元;一百年后的2017年9月23日, 我们,西华大学文学院、四川省诗词协会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会、格律体新诗网及同名诗刊、东方诗风论坛及同名诗刊、重庆师范大学海峡两岸诗歌研究所、四川千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集有志于格律体新诗事业的一批诗人和诗歌理论家,聚会于成都西华大学,纪念新诗百年华诞,回顾新诗百年历程,研讨其成败得失,审视当今诗坛现状,展望二十一世纪新诗前景,各抒己见,宏论纷陈。凝聚与会者之共识,总括诸同仁之观点,謹布腹心,条陈于后,以昭告诗界,尚望垂察是幸:

      一)我们自豪地认为:新诗诞生百年以来,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就。郭沫若、刘半农、闻一多、徐志摩、戴望舒、朱湘、艾青、卞之琳、冯至、何其芳等等大家相继而出,以他们的作品为中国现代诗歌史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我们坚定地主张:诗歌是一种通过富有音乐性的语言来塑造形象用以反映现实和抒发情感的艺术,她外在形式的基本特征及其与散文的文体分野,即在于音韵节奏的谐和与句法体式的规范。而格律,则是诗歌这种外在形式得以确立的根本保证。
      三)我们简要地回顾:闻一多先生1926年在《晨报》副刊发表《诗的格律》一文,开启了创建新诗格律的序幕,并以其自己的作品实践之。此前胡适《尝试集》、郭沫若《女神》、陆志韦《渡河》、刘半农《扬鞭集》等,已经出现略具格律形态的新诗;而此后继续探索者亦有人在,1950年代何其芳先生更提出了“现代格律诗”这一命题。而随着新时期以来的继续推进,“格律体新诗”观念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新诗格律建设的事业方兴未艾,前程似锦。
      四)我们遗憾地指出:近数十年间,新诗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尽如人意的现象:音韵节奏的废弃、诗文界限的泯灭、意象境界的晦涩、语言文字的粗俗等等,远离了诗的文体特征,造成了诗坛的混乱状态,从而导致读者的反感和远离。对此,我们感到深深的忧虑!
       五)我们坚定地相信:任何民族任何时代诗歌的主流,都应该是具有格律的诗歌。继承前辈的未竟事业 ,在遵循中华古典诗歌的优秀传统和借鉴世界诗歌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创立以鲜活的时代语言为载体的现代汉语诗歌的格律规范,对于扭转当今诗坛弊端、振兴并发展新诗艺术,具有不可低估的历史意义。
      六)我们高兴地看到:新世纪以来,新诗格律问题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诗体重建”已逐渐成为不少学者的共识。2007年江苏熟“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和2012年重庆酉阳“格律体新诗论坛”的举行,并由150余位诗人和诗歌理论家在重庆联名签署巜东方宣言》发布 ,成为掀动创建新诗格律第三次浪潮的重要标志。2009年《诗学》年刊《格律体新诗研究》栏目的开辟,持续地推进了格律体新诗理论建设的深入发展。
      七)我们积极地参与:本世纪以来,随着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东方诗风论坛”、“格律体新诗网站”的先后建立,为凝聚有志于格律体新诗事业的诗人和学者提供了可资交流的组织形式;而它们先后创刊的《现代格律诗》、《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杂志,更为诗人和学者提供了探索与展示的平台。目前,这些组织和刊物凭借互联网络的助力,继续正常健康地运作,保持发展的势头,必将促使新诗格律建设亦即格律体新诗的第三次浪潮不断推进。
      八)我们荣幸地宣告:经过不少诗人和诗歌理论家的共同努力,新诗格律的探索,已经有了目标明确的途径可循,新诗格律规范已经初步成型:即具有可操作性的整齐、参差、复合不同体式的“三分法”原则和为其提供理论依据的“完全限步说”和“对称审美原理”学说。目前,已经形成一支格律体新诗创作和研究的队伍,产生了不少优秀的作品,并且继续探索和实践为使新诗格律更加健全、完善的努力正在努力进行之中。格律体新诗与正在复兴的中华诗词一道,形成了当今中国诗坛格律诗的同盟,恢复中国诗歌的格律传统的目标必将在本世纪内得以实现。
    新诗百年,我们有着众多的成就,也有着足够的教训。我们没有资格自满,更没有理由退缩。一个时代应该有符合一个时代语言特征又能继承民族优良传统的诗歌体式,国风、楚辞、乐府及唐宋诗词在各自的时代莫不如此。我们,本宣言的签署者呼吁:所有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联袂而起,携手合作,共襄盛举,为全面振兴当代中国诗歌而努力奋斗,开创无愧于前人,无愧于伟大中华民族的二十一世纪诗歌的盛唐!

孙逐明 发表于 2018-1-23 10:49

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
                                       
                                       东方宣言
   
       我们,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有志于探索新诗格律化道路的老中青诗人和诗歌理论家,2012年7月9日聚会于重庆“东方花苑”饭店,出于对祖国文学及当代汉语新诗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本着诗人的挚爱与良知,对当前汉语诗坛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新诗格律化的当前态势及发展前景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全面共识。我们的基本观点与真诚建言,谨布如下:
    一、当代汉语诗坛,已经呈现出一个主要以现代汉语为语言规范和诗歌载体的白话新体诗(以下简称新诗)与主要以古代汉语为语言规范和诗歌载体的传统诗词相互共存的二元格局。后者在当前依然具有旺盛生命力与时代适应性,然而,最能生动反映及准确把握现代人思想、生活和情感的,非前者莫属。因此,新诗无疑居于主流地位。
    二、在新诗领域,几十年来只有自由诗一体流行,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考各民族诗歌史,均主要是格律诗发展史,而以汉民族尤甚。现代汉诗没有格律,也同样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因此,建立新诗格律规范,发展格律体新诗,使之同自由体新诗相互共存,形成新诗领域内的二元格局,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
    三、诗歌的内涵,首重立意的高雅和意境的美感。它的含蓄特征,是通过用诸如比喻、象征、暗示等等手法塑造形象来完成诗人情感的宣泄和性灵的流露,而不是用毫无意象的晦涩的文字来搭建魔方。因此,我们对当前出现的那种读者没办法予以破解、作者也无内涵让人破解的文字迷宫感到深深的忧虑。
    四、诗歌外在形式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音乐性,世界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诗歌率皆如此。音韵节奏是完成诗歌主旨与审美功效的主要手段,舍此则与散文无异。我们对当前流行的丢弃音韵放逐节奏的散文化倾向同样感到深深的忧虑。
    五、诗歌音乐性的根本保证在于格律。吾国自唐初即建立有严格的格律规范,以后在文言诗歌领域一直沿用至今;而此前自国风、楚辞以降,包括唐以后与严格的格律诗并行的古风,均存在有约定俗成的格律准则。上世纪10年代,汉语书面表达方式由文言向白话转型,散文领域获得完全成功,然诗歌领域则因格律在破旧后未能创新而举步维艰。20年代闻一多等新月诸公进行过新诗格律的探索与实践,后卞之琳、何其芳、邹绛等继之,为新诗的格律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因此,当前提出并实践新诗格律化课题,是深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我们矢志为此努力。
    六、新诗格律的创立,应建筑在前人探索和自身实践的基础之上。缪斯没有授予诗人闭门创造格律的权利,只是赋予诗人勇于探索规律的义务。一旦通过创作实践总结出规律之后,格律的诞生就水到渠成了。考当今以“东方诗风”论坛及其同名纸刊、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及其同名纸刊为代表的诗人群近年的理论探索与创作成果,可以认定新诗格律的雏型已见端倪,亦即格律体新诗已成格局。
    七、格律体新诗者,即何其芳所谓“现代格律诗”也,而此前闻一多虽然提倡新诗格律,却未为其诗体命名。2005年“东方诗风”同仁聚会于合肥,一致提出改用今名。何也?盖当代传统诗词复兴之势已成事实,原名就显得含混不清,概念已不明确。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此名已经逐步得到认同,而其以“完全限步说”和“对称审美原理”为理论依据的“三分法”体式谱系业已大体形成,即上应齐言体古诗的整齐体和上应长短句词曲的参差体,以及二者在同一篇作品中并存的复合体,三足鼎立,蔚为大观。尽管它还有待于长期实践的检验与完善,但这是目前阶段已经达到的最可资遵循的格律规范,为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八、格律体新诗的格律,较之传统诗词的格律,在“不逾距”的前提下,有着“从心所欲”的操作空间。传统律诗只有固定的四种体式(长短句亦各有固定词谱),而前者则可根据内容的需要,在“三分法”准则下千变万化。格律绝不是思想的桎梏,而是表达情感的“利器”(闻一多语)。而且,它参与诗歌创作的整个构思过程,与诗的内容共生共长,相辅相成,具有无限可操作性。
    九、新诗诞生近一个世纪,其间自由体诗曾出现过不少杰出诗人和优秀篇章,我们探索和实践格律体新诗,也将充分吸收其表现的长处;近二十年来,传统诗词再度兴盛,我们在发展格律体新诗的同时,也将广泛学习其宝贵的经验,在当代汉语诗坛中同放异彩。
    十、王国维尝云:“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我们也可以说:“一代有一代的诗歌。”适应语言演进的客观规律,创建汉语新诗格律,是时代赋予当代诗人的使命。格律体新诗应运而生,它将凭借韵律化的情感与诗意化的语言,去反映与古代相去甚远的信息时代的思想情感,去表现与异域迥然有别的中华民族的风土人情。同时,我们将继续努力继承优秀的古代诗艺传统,认真借鉴外国诗歌的理念手法。我们深信,经过无数诗人长期同心协力,格律体新诗一定能以深具中国作风和富有时代精神的全新面貌进入世界诗歌圣殿!
   凡此十端,昭告诗界,以表我同仁赤子之心;诗体创新,实乃我华夏斯文之幸!读者鉴之!诗人鉴之!缪斯鉴之!

[签名]
          万龙生   王端诚   余小曲   简云斌   魏萍   赵化鲁
       杨文   刘善良   马德荣   张先锋   葛勇   王民胜
       唐元龙   梁上泉   师运山   梁志宏   尹国民   龙光复
       周琪   赵青山   杨琼英   蔡有林   郑毅   严希
       孙友芳   刘代福   莫为   黄兴邦
(以上为与会亲笔签署,以下为通过网络及电邮等方式签署)         
         吕进   周拥军   任雨玲   孙则鸣   刘贵宝   陈为群
      汤云萍   邓伟成   谭文华   王强   朱华杰   徐泽兰
      周耘耕   刘培善   贾慧芳   谭宁君   蔡克霖   李文君
      陶芗   李高清   宋煜姝   袁晓   柯愉人   汪常
      蔡友元    费碟   王世忠   张友茂   李家庆   刘章
      张斌   林连荣   黄胜源   寇嘉明蒋泽民   苏勤   
      申洪洲   戴小军   莫志英   李亚栋张斌(与前列张斌同名)
            梁志刚   刘万辉   刘路遥   郜玉萍李征   杨平
      李锡琴   何成铁   赵迪生   尹贤绪施迎合   黄屴峰   
      陈启国   周炜才   傅显龙   陈静金鑫   冯明纪
      韩子渝   汪光房   周世菊   石家远袁林   周开岳
      任杰   汪孝洵   周春庭   武延霞谭卫华   史文山
      张华   杨芝全   刘志强   高亚平奉春   张映辉
      汪德国   李富荣   聂俊忠   郭海洪江安   曾静
      林甫龙   谭朝春   王玮   王继甫张鑫   韦玮
      彭三县   许在波   王芸   周厚勇颜培昌  杨德康
      杜至清   梁允才   魏锡文 王涛 冉 鹏  沈用大   
   陈仁德   林芳萍  杨丽芳 边凌雪李山李治国、
      李开勇黄必全郑炜

孙逐明 发表于 2018-1-25 10:02


  还给几个资料给大家对比研究:

  万龙生:《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

  三、“三分法”与“无限可操作性”的认定
  对一个研究对象在命名之后,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势在必行。那么,按照规律,对其分门别类便是题中应有之义。以故格律体新诗的分类是历来的研究者十分注重的问题。古今之以往基础上,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在业内取得了共识。
  所谓三分法,就是格律体新诗中每行字数相等,顿数一致者,是为“整齐体”,直承中国古代五、七言等齐言诗;诗节内部行式不同,但是各个诗节内相应诗行齐言等步,形成了完全对称的一个个诗节者(这样的诗节称为“基准诗节”)称为“对称体”,这种诗体与中国古代上下阕格式相同的“词”具有血缘关系。整齐体与对称体是格律体新诗的两种基本类型。而整齐的部分与对称的部分在一首诗中同时存在的作品,则为“复合式”。此外,还肯定了“定行诗体”的地位,除业已引进成功的十四行诗外,还有四行体、八行体。就容量而言,十四行诗就相当于七言律诗,八行诗相当于五言律诗,而四行诗则相当于绝句。当然,这些定行诗体也必须遵照格律体新诗已有的格律规范,仅仅限定几行是完全不具有格律体新诗身份的。这样,格律体新诗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就衔接了起来。考虑到不押韵的“素体诗”是英国诗歌样式,汉语却是富韵语言,中国古代诗歌向有押韵传统,那么,一句”无韵不成诗“的成规,押韵应为格律体新诗的必要条件,像英国那样的“素体诗”没有一席之地。
  三分法确立后,就能以此为依据科学地编制出格律体新诗谱系。由“东方诗风”论坛与世界汉诗学会编选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13)就是按照“三分法”分类编排的。《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见注5)虽说按作者的作品集中编排,还另行编制了“三分法”分类索引。
  这样,经过近百年的历练,格律体新诗的形式框架已经形成。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按照建行、成节、用韵的规则,可以构筑的格律体新诗样式是无穷无尽的,由此得出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14)的结论,就决非夸张之辞。且不说对称体作品因为基准诗节千差万别,可以变出无数花样,整齐体作品也因其行式、节式、韵式、长短的千变万化而难以穷尽其样式。至此,诸如“格律镣铐论”,格律体新诗“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都该抛到太平洋里去了。



  万龙生《命名·分类·谱系: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4d2fe40102vx5b.html


  所谓三分法,就是把现代格律诗分为每行顿数一致,字数相等或略有出入者,是为“整齐式”,并指出上承中国古代的五、七言等齐言诗;再把各个诗节节式相同,完全对称者称为“对称式”,并且指出了这种诗体与中国古代“词”的血缘关系。我将整齐体与对称体视为现代格律诗的两种基本类型。而整齐的部分与对称的部分在一首诗中同时存在的作品,则为“综合式”。此外,还与邹绛一样,肯定了“固定诗体”的地位,我又增加了四行体,并且指出十四行诗就相当于七言律诗,八行诗相当于五言律诗,而四行诗相当于绝句。这样现代格律诗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就衔接了起来。(详见《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重庆社会科学》1996年第三期)考虑到不押韵的“素体诗”是英国诗歌样式,汉语却是富韵语言,中国古代诗歌向有押韵传统,我把押韵作为必要条件,在现代格律诗中没有给予素体诗一席之地。
  至此,我做出结论:“经过70多年的风雨历练,现代格律诗的形式框架可以说已经形成。”“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按照建行、成节、用韵的规则,可以构筑的现代格律诗样式是无穷无尽的,说创作现代格律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并非夸张之辞。”什么“格律束缚思想”,什么现代格律诗“千篇一律”的偏见,都应该抛弃了。
  1999年,我编选《万龙生现代格律诗选》,就完全按照这样的“三分法”分类,成为新诗史上第一本分类编排的个人现代格律诗集。
  现代格律诗在逆境中前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即将到来的新世纪,我们还会看到更加精彩的篇页。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1-26 11:30

重庆的诗词爱好者虽没见过什麽面,但以前有一朋友常常给我拿来许多他们出版的诗作,确实也找不出一首合符规范的作品,
写不出唐诗宋词的韵味出来,其是跟他们的文字功夫有极大关系,还有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有关,但不论怎麽讲,没有他们,就没有诗刊,这点,向诗刊发起者致敬。感谢给全国各地的爱好者提供一个发声的平台。
但提倡新格律诗体,就大不必了,四大文体,汉赋唐诗宋词元曲,能写哪一体就行。
格律体写不上,就写古体自由诗吧。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8-2-23 09:27

以前有一朋友常常给我拿来许多他们出版的诗作,确实也找不出一首合符规范的作品,
      ——是吗?你依据的是什么样的“规范”?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8-2-23 09:29

四大文体,汉赋唐诗宋词元曲,能写哪一体就行。
——赋、诗、词、曲,是“体”,前面加上朝代,就限定了时间,是这类作品的总称,不是“体”了。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8-2-23 09:31

格律体写不上,就写古体自由诗吧。
——中国古代诗歌都是格律诗,没有自由诗。自由诗是19世纪中期由美国诗人惠特曼首创的。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3 13:59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1-26 11:30
重庆的诗词爱好者虽没见过什麽面,但以前有一朋友常常给我拿来许多他们出版的诗作,确实也找不出一首合符规 ...

太自以为是了吧:lol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4 15:22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3 13:59
太自以为是了吧

斋主,就以朝天门为题,写几首出来。
其实写得出来写不出来没有什么关系,写得再孬也是传承。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4 17:06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4 15:22
斋主,就以朝天门为题,写几首出来。
其实写得出来写不出来没有什么关系,写得再孬也是传承。

巴渝晓岸录。洋人街
五颜六色万旗飞,光怪陆离人浪肥。
绿酒红灯引醉处,香风沁月不须归。

巴渝晓岸录,四面山大洪海。
倒影云山紫燕飞,兰舟荡桨彩鸳随。
中分两岸一天画,簇锦林花四面围。

你还是把平仄和用韵学一下吧:lol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5 08:39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4 17:06
巴渝晓岸录。洋人街
五颜六色万旗飞,光怪陆离人浪肥。
绿酒红灯引醉处,香风沁月不须归。


你就照四声来分吧。
所谓韵谱,很多是不和韵的。
咱的文字功夫,没人能比得了。

按照你的说法,【黄鹤楼】都是废品。

现代人写古典,没古人的水平,只能依样。
所谓格律体新诗,其实就是白话诗。
白话诗也有格律体,
如宝塔诗体,楼梯体,十四行体。
欢迎交流。虽有些火药味。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5 08:44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4 17:06
巴渝晓岸录。洋人街
五颜六色万旗飞,光怪陆离人浪肥。
绿酒红灯引醉处,香风沁月不须归。


用韵,大致分为几种,
同韵,近似韵,
所谓韵,要分韵头韵腹韵尾。


前人的诗谱,很多是口音使然,对照现代四声,那就不入韵。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5 08:45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4 17:06
巴渝晓岸录。洋人街
五颜六色万旗飞,光怪陆离人浪肥。
绿酒红灯引醉处,香风沁月不须归。


咱的词句之优美,很满足。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5 08:56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4 17:06
巴渝晓岸录。洋人街
五颜六色万旗飞,光怪陆离人浪肥。
绿酒红灯引醉处,香风沁月不须归。


你举的这两首,用声调打出来。
如有一个词组不合平仄。咱就退出诗刊。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6 13:18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5 08:56
你举的这两首,用声调打出来。
如有一个词组不合平仄。咱就退出诗刊。

好了,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韵不是不行。只是应注明一下,政治局名单女都要()一下。:D
不必生气哈,交流而已:handshake

三岸飞花 发表于 2018-2-26 15:15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8-2-26 13:18
好了,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韵不是不行。只是应注明一下,政治局名单女都要()一下。
不必生气哈, ...

算了,不争那些了,写得好与不好,无关紧要。只要是写了就好。
也和斋主打过交道,重庆诗社。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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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论格律体新诗的“万氏三分法”与“孙氏三分法”》